1 、确定公司名称,取至少 5-10 个公司名称备用;
2 、自然人股东提供全体股东及法定代表人、全体懂事、监事身份证原件;
3 、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4 、公司的住所证明(租房协议 + 房产证)
1、 全体股东需在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上签字确认;
2、 名称核准、网上申报通过以后在公司登记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;
3、 办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(如有)
4、 协助开设银行验资账户,并缴纳注册资金;
5 、领营业执照时,原则上要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亲自签名。
1 、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;
2 、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,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。
1、 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;
2、 撰写公司章程、准备工商登记相关资料;
3、 网上申报工商登记资料;
4、 协助您开立银行验资户,并办理验资审计报告;
5、 办理营业执照,刻印章;
6、 办组织机构代码证;
7、 办理税务登记证;
8、 办银行开户许可证明,开设银行基本帐户,
9、 全程提供内资公司注册的相关咨询。
1 、工商登记阶段的实际费用支付。
( 1 )注册资金验资费: 10 万以下(包括 10 万) 600 元; 10 万以上 50 万以下 1000 元; 50 万以上 100 万以下 1500 元。 由会计师事务所收取。
( 2 )注册登记费:按注册资金的 0.8 ‰收取,超过 1000 万元部分按 0.4 ‰计算, 1 亿以上不再收费;
( 4 )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 10 元;
( 5 )企业设立公告费 500 元;
( 6 )工商数字证书费 500 元;
2 、刻公司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法人代表章共 245 元左右。
3 、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工本费 90 元。
4 、办理税务登记证免费。
1 、完成全部登记事项收服务费人民币 1500 元整;
2 、要增加提供其它服务的另行商议。
1 、名称查询后,名称核准 1-3 个工作日;
2 、验资帐户资金到位后,出验资报告 2 个工作日;
3 、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 3-5 个工作日内领营业执照;
4 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1 个工作日;
5 、办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7 个工作日。
公司的住所应当具体、明确并相对独立,且同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,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。
( 1 )公司的住所证明可分不同情况提交下列之一的产权证明:
A 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复印件;
B 、国有土地《土地使用权证》复印件;
C 、房管部门颁发的《房屋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;
D 、土管部门颁发的《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;
E 、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,尚未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,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《建筑施工许可证》复印件;
F 、属新购买的房屋,尚未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,则提供购房合同、发票、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;
G 、属公管房,未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和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,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;
H 、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,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,如产权属乡、镇政府所有,可由乡、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;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,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;
I 、有 “ 住宿 ” 经营范围的宾馆、饭店、招待所等、以及有 “ 房屋出租 ” 经营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;
J 、房屋性质属军产的,则提供南京军区后勤部颁发的《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;
K 、进市场的提供《市场名称登记证》复印件。
( 2 )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,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,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:
A 、属租赁的,提供房屋租赁协议(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,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公司);若属转租的,应提交转租协议(出租方为原承租方)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;
B 、属母公司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的,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;
C 、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,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公司使用的,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。